普通话作为现代流行的语言,是中国的官方语言。语言发展至今已经不是最初的那个样子。汉语方言纷繁复杂,自古已经是这样了,但是方言基本没有什么变化。粤语的发音至今保留着古语的发音,甚至是海南岛的海南话也是,有些发音还是一直保留着古语的讲法。
方言太多,还差别很大,于是人们需要一种在一定范围内,大多数人可以交流的语言。这就出现了所谓的“通语”,即通用的语言。扬雄的《方言》最先提出了这个概念,并与方言对应。不过,这种通用的语言实际比“通语”这个概念要早得多,各个历史时期通语的具体称谓也不一样。
夏商周时期的通语叫什么指什么,现在已不可考。先秦时期的通语叫“雅言”,《论语·述而第七》里说:“子所雅言,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礼》,皆雅言也。”不过,这里所说的雅言,更多的可能是指一种书面语。到了秦汉时期,多称“通语”,隋唐时期多称为“汉音”。至宋元时期,则称为“正音”或“雅音”。一直到了明朝才叫做“官话”,并且沿用至清末。1909年清政府设立“国语编审委员会”,可见至少在这时候的通语已经改称“国语”了。这个叫名一直在台湾地区保留至今,但大陆地区至20世纪50年代以后就改称“普通话”。“国语”与“普通话”实际上是异名同实。
历朝的“普通话”是什么?
各个时期的通语都是以某种通行范围比较广泛的方言为基础的,这个方言流行的区域通常都是当时的政治、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地带。从先秦的“雅言”,秦汉的“通语”到隋唐的“汉音”,其通语都是以现今河南洛阳、陕西关中地区一带的方言为基础的。在这之后,中国历史上的政治、经济和文化中心东移,因此宋元的“正音”或“雅音”改为以现今河南北部至河北、北京一带的方言为基础。明初至明中期的“官话”是以现今南京一带的方言为基础的。明中期以后至后来的普通话则是以北京为中心的北方方言为基础。
20世纪30年代以后,语言学家赵元任在划分汉语方言时,把具备一定共性的方言统称之为“官话方言”,并沿用至今。从此“官话”一词只用于指称“普通话”或“国语”的基础方言,而跟“通语”的含义分道扬镳。
古人不会说“普通话”能当“公务员”么?
自通语诞生之日起,官方对使用这种“普通话”的要求就日益严格。早在“雅言”时期说不上什么官方的约束和规范,更多的是从俗从众而已。但到了秦汉的“通语”,隋唐的“汉音”以后就不同了,陆续出现半官方或官方性质的规范约束加之于通语。《魏书·咸阳王禧传》中就记载了一次孝文帝就推广“普通话”征询咸阳王禧意见的对话,孝文帝说道:“今欲断诸北语,一从正音。年三十以上,习性已久,容或不可卒革;三十以下,见在朝廷之人,语音不听仍旧。”
而对于故意不说正音的人,则要处以降爵黜官的惩罚。孝文帝更是表达了对持反对意见的大臣李冲的不满,“冲言:‘四方之语,竟知谁是?帝者言之,即为正矣,何必改旧从新。’冲之此言,应合死罪。”可见那个时候,在正式场合学通语,说通语已经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质。到了“官话”,“普通话”阶段更是如此。